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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大學生盜竊,認罪認罰獲得檢察院不起訴決定,體現司法人文關懷來源:天津安律師事務所作者:天津安律師事務所瀏覽數:2212次
得安訊: 日前,得安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根輝代擔任辯護人的李某盜竊案,被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李某因涉嫌盜竊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得安律師所主任王增強律師指派李根輝律師擔任辯護律師,辯護律師認為李某案發后自首,認罪悔罪,積極退賠、取得諒解,且系在校大學生,其犯罪情節輕微,遂向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檢察院提交對李某不予起訴的《法律意見書》。檢察院充分考慮辯護律師提出的法律意見,最終作出《不起訴決定書》,對李某盜竊案決定不起訴。
公訴機關:某區人民檢察院 案 號:津寶檢公訴刑不訴[2019]36號 案件類型:刑事 案 由:盜竊罪 被告 人:李某,女,漢族,被取保候審 公安機關認定: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7月4日,李某為竊取同宿舍同學王某某銀行卡內錢款,在獲取王某某銀行卡賬號及身份證信息的情況下,將王某某放在宿舍內的手機拆開并將手機卡安裝到自己的手機內,獲取王某某手機驗證碼,并利用驗證碼驗證的方式將王某某名下的中國農業銀行卡與自己使用的微信號支付寶賬號進行綁定。2018年8月15日,李某使用手機通過微信及支付寶轉賬的方式,將王某某中國農業銀行卡內的14600元人民幣盜走。當日被王某某發現后,李某將盜竊所得的5000元人民幣退還王某某,2018年8月17日將盜竊所得的2000元人民幣退還王某某,2018年9月13日將盜竊所得的7600元人民幣退還王某某,并獲得王某某的諒解。案發后,李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定上述事實。 本院認為,李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十四規定的行為,其真誠悔罪,具有自首情節,且已退還了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獲得被害人諒解,故犯罪情節輕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對李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刑法鏈接: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王增強主任點評: 絕大多數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都具有偶然性,絕大多數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都追悔莫及,這時候需要刑事司法人員公平公正的打擊犯罪、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也需要刑事司法人員的憐憫情懷,人文情懷!推一把可能是深淵,拉一把可能是天堂!感謝本案檢察官的公正!感謝本案檢察官的憐憫!但愿李某此后人生無錯!
王增強律師[天津得安律師事務所主任] (電話:13802025566、微信:13802025566,王增強律師系天津電視臺新說法法律服務形象大使;天津電視臺法眼大律師;入刊法律出版社《中國優秀律師辯護實錄》之當代刑辯大律師、法律出版社《天平上博弈42位知名律師實錄》等書刊;青海省民和一中“滿香助學基金”創立人;天津大學法學院王增強獎教金創立人;天津商業大學法學院研究生實踐導師;河北工業大學法律學院兼職教授;領銜的團隊代理了舉國震驚的天津港爆炸案,E租寶等公司重大非法集資案,公安局長、政協副主席、人大副主任、國企老總、醫院院長等大量貪污受賄挪用案;走私廢物、皮毛、汽車、柴油、牛肉、塑料、汽車膜、紅酒、玉石等各類走私大案;累計案值數十億元的數十起詐騙案;多地涉黑犯罪等大量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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