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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安風險警示二:對外出借款項注意了!千萬不要現金給付,一定要轉帳給付?。?!來源:天津得安律師事務所作者:天津得安律師事務所瀏覽數:601次
得安律師: 借貸糾紛案件是司法實踐中經常發生的案件,得安律師所專門成立了借貸糾紛業務部,專人負責辦理借貸案件,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了部分借貸案件由于沒有資金給付憑證,僅有借條,面臨敗訴風險,故作出相關警示: 1、僅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法院會不會支持? 根據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存在不支持可能性。 2、僅有借條,法院為什么可能不支持? 近年來,由于大量沒有真實借貸關系,沒有給付資金,但出具借條的情況,如: 其一,有人放高利貸,采用欺詐、脅迫等方式,讓借款人打借條,但沒有實際給付錢款或者實際給付錢款少于借條金額,然后以借條去法院起訴。 其二,有人為了惡意轉移財產,給他人虛打借條,讓他人起訴自己。 這些情況的出現,導致借條不能反映真實案件情況,故僅有借條,沒有資金給付憑證,法院有可能不支持。 3、得安律師建議: 所有出借款項,除了有合規借條以外,應當通過銀行、微信、支付寶等留痕方式給付。 4、已出借資金,但沒有轉賬記錄怎么辦? 如果已經出借資金,且是現金給付,沒有轉賬痕跡,也不要著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之規定,如果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否認收到款項,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不會必然判決認定借貸關系不存在。 王增強律師[天津得安律師事務所主任] (電話:13802025566、微信:13802025566,王增強律師系天津電視臺新說法法律服務形象大使;天津電視臺法眼大律師;入刊法律出版社《中國優秀律師辯護實錄》之當代刑辯大律師、法律出版社《天平上博弈42位知名律師實錄》等書刊;青海省民和一中“滿香助學基金”創立人;天津大學法學院王增強獎教金創立人;天津商業大學法學院研究生實踐導師;河北工業大學法律學院兼職教授;領銜的團隊代理了舉國震驚的天津港爆炸案,E租寶等公司重大非法集資案,公安局長、政協副主席、人大副主任、國企老總、醫院院長等大量貪污受賄挪用案;走私廢物、皮毛、汽車、柴油、牛肉、塑料、汽車膜、紅酒、玉石等各類走私大案;累計案值數十億元的數十起詐騙案;多地涉黑犯罪等大量重大案件。) 律師所業務主任:葉娟律師(電話、微信:13802025566、13802025599),重點大學法學院畢業,天津電視臺新說法欄目特邀點評嘉賓,法律學院兼職教授。從業以來,為多家單位擔任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支持。單獨或者參與辦理了大量重大、特大案件,包括廳局級領導干部受賄案、善林公司特大非法集資案、善心匯公司特大傳銷案、走私廢物案、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等一大批大案要案。專業扎實、經驗豐富、溝通能力極佳,極具親和力,在刑事和民商事領域均有極強造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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