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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報》于2012年3月26日對王增強律師的事跡進行了專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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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報》于2012年3月26日對王增強律師的事跡進行了專訪報道:
  
  王增強自執業以來專職從事刑辯業務。他認為,多數犯罪是偶然的,沒有人天生十惡不赦,應以正常的心態來對待犯罪的人——
  
  王增強,行通律師事務所主任,自執業以來專職從事刑事辯護。大學畢業后,王增強曾考入檢察機關,當過大學教師,但他覺得安逸、平靜的生活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于是進入了富有挑戰性的律師業。王增強毫不諱言地說,自己之所以對刑辯業務情有獨鐘,是因為非常享受刑事案件庭審中那種強烈的對抗感,以及辯護成功后莫大的成就感。同時,王增強認為,絕大多數犯罪是偶然的,沒有人天生十惡不赦,即使是罪大惡極之人也有人性善良的一面,同態復仇改變不了已發生的悲劇,也不是現代文明所倡導的,應以正常的心態來對待犯罪的人,讓他們在受到適當懲戒的同時也得到拯救。
  
  在代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律師往往會遇到來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很多時候需要靠自身的智慧和勇氣來化解。王增強曾代理過一起被當地定性為涉黑的案件。在這個案子中,被告人承包了一條城鄉客運專線,但是專線上有很多黑客車運營,為了控制客源,這個人只要抓到黑車,就把司機打一頓。開始還只是攔大車,后來連小車也攔,抓到司機后,有的送到交通委,有的找對方要錢。檢察機關根據以上事實指控此人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當地對這起案件非常重視,還特別成立了專案組。作為犯罪嫌疑人的律師,在履行辯護職責時也遇到了多重阻礙。申請會見,工作人員告訴他這個案子是專案組在辦,但專案組成員是誰卻保密。王增強找不到人,只好到公安局,到了公安局,到了公安局,在與門衛的交談中了解到刑偵支隊支隊長的姓名。隨后,王增強來到刑偵樓附近的一個郵局,把會見申請、會見手續、法律依據和自己的聯系方式都寫上了,然后給支隊長發了三封同樣的快遞。第二天,王增強就接到了一位刑警打來的電話,告訴他會依法安排會見,讓他先回天津等信兒。王增強根據來電顯示記下了對方的電話,回津后,每天給那位警官發一條短信,告訴對方自己隨時聽從安排。但對方從來不回信,打電話也不接。就這樣連著發了四天短信,到了第五天王增強還是沒接到信兒,便買飛機票直接飛過去。到了刑偵局,還是沒有人接待他,他就自己進了大樓,從一樓開始挨間辦公室看,走到四樓他發現了一個裝修設計莊重嚴肅的辦公室,他認定這就是支隊長的房間,剛好里面有個人在打電話,他就敲門進去了。王增強告訴屋內人自己是天津的律師。那人果然就是支隊長,一聽馬上說:“不是讓你等電話了嗎?”王增強說:“你們承諾的是5天內安排,今天就是第5天?!苯Y果,這位支隊長轉天就為王增強安排了會見。
  
  案子到了法院審理階段,王增強提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應當符合幾個特征,其中包括以商養黑、以黑護商的經濟特征,對一定地域或行業進行非法控制的特征,經常性的有組織地實施暴力犯罪的行為特征,組織者、領導者明確的組織特征等。而被告人只是在行業形成壟斷,并且符合當地要求公交線路集約化管理的政策,并不具備以上特征,被告人的行為只是自力救濟過當,不能認定是從事黑社會性質的違法犯罪活動。王增強的辯護意見在當時引起了很大爭議,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他寫了100多頁的辯護詞,把所有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相關的司法解釋、座談會紀要、立法草案和相關案例全部集納起來,還把重點標注出來提供給法院,法院把這些資料復印,分發給審委會委員,最后采納了他的意見,認定該人的行為不構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最終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等罪名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
  
  身份證原來是“虛歲”
  
  王增強曾代理過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無罪案件。被告人小宇被指控聚眾斗毆致人死亡,小宇是糾集者,但不是致死者。小宇和另一方糾集者都在津南區一家企業打工,在吃飯時因為搶凳子發生矛盾,為泄憤,他找了幾個老鄉,通知對方晚上打一架。當晚,小宇這方只來了一人助陣,對方卻來了十幾個人。小宇一看對方人多,說:“不行別打了,咱們單挑吧?!毙∮钪鲃幼寣Ψ酱蛄藥紫?,然后說事情了了。就在這時,小宇的老鄉和對方的一個人打了起來,因打不過對方,就拔刀把對方捅死了。
  
  王增強接案后經查發現,小宇的戶口本、身份證都顯示他的年齡已經過了16歲。根據刑法規定,16周歲以上的被告人要對所有的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而14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的被告人只對8種嚴重刑事犯罪承擔責任??墒?,小宇的哥哥拿著自己和小宇兩個人的身份證到律師所辦理委托手續。王增強一看就發現了問題,兩個人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只差10個月,其中肯定有一人的生日是錯的。王增強就讓小宇的哥哥打電話問父母,一問才知,小宇的身份證上寫的是陰歷生日,而且年份寫大了一歲。小宇的父親解釋說,當時因為小宇想出來打工,所以辦身份證時虛報了年齡。
  
  王增強開始著手查小宇的真實生日。從當地計生辦電腦系統中,王增強發現小宇的登記年齡確實比身份證上小一歲,于是趕緊打印出來,請計生委蓋章后提供給法院,并申請法院調取證據。法院工作人員專程來到小宇老家河北省邯鄲市的派出所,未料小宇的戶口是新上的,戶口上的出生日期與身份證一致,根本沒有底檔。
  
  由于王增強調取的證據和法院調取的證明小宇年齡的證據都不一樣,法院最后也沒有采信。但是法院接受了王增強的辯護意見,指出小宇與哥哥的出生日期相差10個月有違自然規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對于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被告人實施被指控的犯罪時已經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確實無法查明的,應當推定其沒有達到相應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推定小宇未滿16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同年大年二十八,小宇重獲自由。在接小宇出獄時,小宇的家人不停給王增強鞠躬。
  
  組織卻未殺人的“死刑犯”
  
  王增強曾在某省代理過一起涉及四條人命的故意殺人案。這起案件的第一被告人蔣鵬十多年前因販賣假幣被判刑,刑滿出獄后,為了謀生在一家貨運站搞經營,向北京發貨。蔣鵬江湖氣息濃厚,為了擠走同時向北京發貨的另一家貨運站,指使手下阻撓對方經營,夜里攔對方的車、扎車胎、扔燃燒彈,使用了很多手段恐嚇對方,但對方似乎并不買賬。蔣鵬于是決定和對方攤牌。事發那天,他派人在對方的必經之路上撒了鐵釘。車胎被扎后,有五個人從車上下來查看。在一旁埋伏的蔣鵬隨即大喊一聲“上”,他的手下便抄起家伙一擁而上,打死了對方四個人。案發后,當地給這起案件定的調子是惡勢力犯罪。
  
  如果光看案情,很多人會覺得蔣鵬是個十足的惡棍,然而王增強在會見時發現他有很善良的一面。每次會見,他都會托王增強給兩個女兒寫信,教育孩子好好做人、好好學習,話語間飽含一個父親的慈愛與溫情。他也給妻子寫信,在信中告訴妻子好好照顧老人、孩子,并讓她給同案幾個被告人的家屬寄錢,解決他們的生活問題,字里行間流露出他對親人的關心、對朋友的仗義。
  
  經過調查取證,王增強發現直接導致被害人死亡的并不是蔣鵬。他雖然去了現場,但剛一出手就被對方打傷了,是其他同案犯殺死了被害人。庭審辯論時,王增強提出蔣鵬雖然組織策劃了犯罪,但后果超出了他的犯罪故意,是犯罪過限,誰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就該由誰承擔責任,蔣鵬不應對死亡后果擔責。一名被害人的母親聽了王增強的辯護異常氣憤,從旁聽席上站起來拿拐杖要打他。休庭后,很多人見老太太如此激動,都讓王增強趕快走,但他沒有走,而是走到老太太面前解釋,告訴她自己是被告人蔣鵬的辯護人,必須履行職責,在法律的范圍內幫助蔣鵬維護權益。與此同時,王增強還向老太太表達出自己對被害人及眾家屬的同情,最終獲得了老太太的諒解。
  
  兩審法院都采納了王增強的辯護意見,認定蔣鵬的同案犯犯罪過限,蔣鵬的罪名從故意殺人罪變更為故意傷害罪(致死)。但由于其中三個被害人的死都是一名未成年人所致,而未成年人又不能判死刑,蔣鵬又是本案的始作俑者,如不對其判處死刑,死者家屬無法撫慰。最后,蔣鵬還是被判處極刑。從法院宣判到執行死刑,蔣鵬的心態一直非常平和。臨走,他還不忘讓王增強帶話給女兒:“爸爸走到這一步是自作自受,你們不要學習爸爸!”
  
  變冷漠為愧疚
  
  王增強帶領的團隊平均一年要辦理一百多起案子,同時在辦的達到七十多件。他認為,刑辯律師在辦案時的投入不單是法律層面的,還包括情感、道德層面的,特別是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感方面的投入尤為突出。在維護他們利益的同時,王增強更希望他們在道德層面真心悔悟,重新做人。
  
  曾有一起殺人案,被告人小志是一名17歲的學生,他因女友不陪自己上課,并在向女友借錢時遭到拒絕而心存不滿。案發當天早上,小志從父親的摩托車里抽了半瓶汽油來到女友家,趁其不備從后面勒住其脖子,又用刀把女友的肚子劃開,然后倒上汽油點燃。作案后,小志泰然自若地去學校上課,放學后回家做功課、吃晚飯,好像什么都沒有發生過。經死者鄰居報案,警方根據死者的通話記錄找到了小志。
  
  類似的案件,王增強代理過不少,但小志所表現出來的冷漠卻令王增強為之愕然。一個少年用如此殘忍的手段殺害了自己心愛的女孩,卻沒有掉下一滴眼淚,沒表現出一絲悔意,更沒有關心過刑期長短,完全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王增強為此很是心痛,嚴肅地告訴他:“你是未成年人,雖然你殺了人,法院不會判你死刑,但你必須反思你的行為,必須對被害人和她的家屬從內心表示歉意、愧疚,一定要反思,別白呆看守所了,法律給你機會,希望一輩子不要再犯?!?/div>
  
  在小志羈押期間,他的母親托王增強給孩子帶了封信,并把信給王增強看了一遍,內容都是對小志的包容、體諒,竟然還說了些被害人的不是。王增強看信后,義正詞嚴地告訴小志母親:“這封信我帶不了,沒有你這么教育孩子的!你應該告訴孩子錯在哪兒,而不是過多地遷就寬容,他殺了人都不認為自己有錯,都不知道愧疚,這樣的孩子太可怕了!”后來小志被法院判了15年有期徒刑,他的家長賠償被害人家屬各項損失60多萬元。
  
  經過小志的父母和王增強的教育,小志終于認識到了錯誤,表露出悔悟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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