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生命   爭取自由

救贖人生   公平正義

890562446.jpg

微信號:

13802025566


聯系我們 在線服務

  咨詢熱線

13802025566/13802025599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檢察院做不起訴決定。

瀏覽數:291

得安訊:

張某涉嫌故意傷害由天津市公安局某分局偵查終結,公安機關以張某涉嫌故意傷害罪向天津市某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得安律所接受委托,王增強主任指派康寶釵律師擔任被告人的辯護律師。

本案審查過程中,檢察院聽取了辯護律師意見,對于張某涉嫌故意傷害檢察機關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

案件類型:

公訴機關:天津市某區人民檢察院

    號:津西青檢一部刑不訴〔2021〕87號

    由:故意傷害

公訴機關:天津市某區人民檢察院

告 人:張某,男,漢族

辯護律師:康寶釵 得安律師事務所律師



檢察院審查:

2021年3月31日張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由天津市公安局分局決定并執行刑事拘留,2021年4月13日張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由天津市公安局分局決定并執行取保候審,2021年6月18日張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由本院決定取保候審。

本案由天津市公安局分局偵查終結,以被不起訴人張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于2021年6月16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2021年6月18日已告知被不起訴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2021年6月18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不起訴人,聽取了被不起訴人、辯護人、被害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經本院依法審查查明∶ 2020年12月20日12時許,被不起訴人張某在天津市西青區西青道躍升里菜市場尚品嘉超市外,因停車占路問題與被害人高某某發生糾紛,被不起訴人張某將被害人高某某左手打傷。經鑒定,被害人高某某左手第S掌骨頸骨折,完全性,為輕傷二級。案發后,被不起訴人張某明知對方報仍在現場等候,后經民瞥電話通知到案?,F當事人雙方已就民事賠償達成協議并履行完畢,被不起訴人張某已經取得被害人高某某諒解。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1、書證;2、證人證言;3、被害人陳述;4、被告人供述和辯解;5、鑒定意見;6、勘驗筆錄;7、視聽資料。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不起訴人張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辯護律師意見:

辯護律師認為張某之行為犯罪情節輕微,系初犯,偶犯,其到案后悔罪態度較好,認罪認罰且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具有自首情節,故建議檢察機關對于張某免予刑罰。

檢察院決定:

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張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輕微,被不起訴人張某認罪認罰且具有初犯。偶犯,到案后認罪?;谧飸B度較好,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且構成自首等情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對張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律所主任:王增強王增強律師系天津電視臺新說法法律服務形象大使;天津電視臺法眼大律師;入選法律出版社《中國優秀律師辯護實錄》之當代刑辯大律師、法律出版社天平上博弈42位知名律師實錄等書刊;青海省民和一中“滿香助學基金會”創立人;天津大學法學院王增強獎教金創立人;天津商業大學法學院研究生實踐導師;河北工業大學法律學院兼職教授;領銜的團隊代理了舉國震驚的天津港爆炸案、E租寶等公司重大非法集資案、公安局長、政協副主席、人大副主任、國企老總等上百起貪污受賄挪用案;累計偷逃稅額數億元的數十起走私大案;累計案值百億元的數十起詐騙案;各地特大涉黑犯罪等數百起重大、特大案。)

聯系電話:13802025566、微信13802025566



LINK

友情鏈接:


手機:13802025566   13802025599

傳真:022-27253350

郵箱:deanlvshi@126.com

地址:天津市南開區北城街與城廂東路交口得安律師樓(城廂嘉園3號)

Copyright ? 2017 天津得安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