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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煙犯罪:假煙犯罪中不應將煙絲、設備、輔料的鑒定金額認定為犯罪數額,應當以假煙金額認定犯罪數額,依法辯護獲得采納,被告人邱某獲輕判。假煙犯罪:假煙犯罪中不應將煙絲、設備、輔料的鑒定金額認定為犯罪數額,應當以假煙金額認定犯罪數額,依法辯護獲得采納,被告人邱某獲輕判。 本站訊 日前,某人民法院就得安所王增強主任辯護的被告人邱某等人生產、銷售假煙案作出判決,認定邱某等人生產銷售假煙100余萬元,判處其五年有期徒刑。 本案被確定為天津市最大的假煙生產案件,被告人邱某等人的涉案金額一度被認定為三百余萬元,但辯護律師介入本案后發現三百余萬元涉案金額是被查獲的假煙、煙絲、輔料、設備金額的合計。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司法解釋,在沒有假煙的情況下,可以根據煙絲數量、設備數量認定有罪,但不不能按照煙絲、輔料、設備的金額認定犯罪數額,本案涉案金額應當以假煙金額100余萬元認定。如果涉案金額被認定為三百余萬元,根據刑法第140條之規定,邱某等人將被處以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期,而如果按照假煙金額100萬元,被告人邱某等人的法定刑期為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辯護律師據理力爭下,法院最終認定涉案金額為100萬元,并在考慮王主任提出被告人邱某具有犯罪未遂、認罪悔罪、如實供述、主觀惡性小、人身危險性小的基礎上作出上述判決。
辯護律師: 王增強,天津得安律師事務所主任 聯系電話:18622761981;微信號:18622761981 王增強律師簡介:王增強主任系天津得安律師事務所主任、創始人;天津市南開區十四屆政協委員;天津市刑事辯護委員會委員;天津電視臺法眼大法庭點評嘉賓;天津商業大學研究生實踐導師;入刊《中華兒女》、《聚焦中國夢》、《今日中國》之訪談;入刊法律出版社《天平上博弈-42位知名律師實錄》;入刊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律師雜志社《中國律師年鑒》名律訪談;入選法律出版社《中國優秀律師辯護實錄》之當代刑辯大律師;青海省民和縣滿香助學金創立人;畢業于西北政法大學,曾考入檢察機關,后到高校任教,現為專職律師,先后代理天津港特大爆炸案、薊縣特大大火案、瘦肉精非法經營案、e租寶700億元非法集資案、民族資產解凍詐騙案、大量處級、廳局級官員貪污受賄案、數十起無罪案件以及中共天津市委支部生活社、湖南衛視、泥人張與喜洋洋糾紛等數百起重大、有影響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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