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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只有受賄人口供,沒有行賄人證言的,依法屬于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察院公訴部門作出不起訴決定。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只有受賄人口供,沒有行賄人證言的,依法屬于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察院公訴部門作出不起訴決定。 本站訊 日前,某人民檢察院就王增強律師擔任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案作出不起訴決定,劉某被解除強制措施,恢復自由之身。 劉某系某鑒定機構質檢員,負責質檢材料的取樣等工作。劉某所在的鑒定機構為一批發往歐洲的貨物就行了質檢,并出具可合格鑒定結論,但貨物發到歐洲后,國外客戶提出貨物質量不合格,與鑒定機構出具的質檢結論不符,并拒收貨物。劉某所在的鑒定機構由此懷疑有人偷換了鑒定樣品,導致鑒定結論錯誤,并向劉某詢問,劉某承認收受他人給付的五萬元現金后,偷換了鑒定樣品。鑒定機構隨即報案,劉某被采取強制措施。王增強主任依法接受委托,擔任劉某的辯護人,在查閱案卷后,王主任注意到劉某供述其收受他人給付的5萬元款項,并偷換了鑒定樣品,但其所供述的行賄人蓋某僅承認見過劉某,否認向劉某給付錢款,等于收受賄賂的證據只有劉某本人口供,沒有其他證據佐證。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3條之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口供,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本案就屬于只有被告人口供,沒有其他證據,王主任依法提出無罪法律意見,最終獲得檢察機關的采納、認同。
辯護律師: 王增強,天津得安律師事務所主任 聯系電話:18622761981;微信號:18622761981 王增強律師簡介:王增強主任系天津得安律師事務所主任、創始人;天津市南開區十四屆政協委員;天津市刑事辯護委員會委員;天津電視臺法眼大法庭點評嘉賓;天津商業大學研究生實踐導師;入刊《中華兒女》、《聚焦中國夢》、《今日中國》之訪談;入刊法律出版社《天平上博弈-42位知名律師實錄》;入刊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律師雜志社《中國律師年鑒》名律訪談;入選法律出版社《中國優秀律師辯護實錄》之當代刑辯大律師;青海省民和縣滿香助學金創立人;畢業于西北政法大學,曾考入檢察機關,后到高校任教,現為專職律師,先后代理天津港特大爆炸案、薊縣特大大火案、瘦肉精非法經營案、e租寶700億元非法集資案、民族資產解凍詐騙案、大量處級、廳局級官員貪污受賄案、數十起無罪案件以及中共天津市委支部生活社、湖南衛視、泥人張與喜洋洋糾紛等數百起重大、有影響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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