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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被害人:交通肇事案被害人(農業戶口、負事故次要責任)親屬按照城鎮戶口獲得40余萬元賠償款。交通肇事罪被害人:交通肇事案被害人(農業戶口、負事故次要責任)親屬按照城鎮戶口獲得40余萬元賠償款。 本站訊 2009年初,隨著最后一筆賠償款到賬,高某某等人訴被告人李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一案告結,王增強主任的代理工作亦圓滿終結。 被害人李某在上班途中遇車禍身亡,其親屬經多方咨詢后,委托得安律師事務所王增強主任擔任其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由于被害人系農業戶口,肇事方對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及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數額提出了質疑,并要求按照農業戶口的賠償標準支付賠償款。而王增強主任認為被害人雖系農業戶口,但經常居住地在城市,應當按照天津市非農業戶口的賠償標準支付賠償款。據悉,兩種標準的賠償數額相差十余萬元。經過與肇事方親屬及其律師的數十次交流、談判,肇事方最終同意按照非農業戶口標準支付四十余萬元賠償款。
一、代理律師 王增強,天津得安律師事務所主任 聯系電話:13802025566 ;微信號:13802025566 辯護律師簡介:王增強主任系天津得安律師事務所主任、創始人;天津市南開區十四屆政協委員;天津市刑事辯護委員會委員;天津電視臺法眼大法庭點評嘉賓;天津商業大學研究生實踐導師;入刊《中華兒女》、《聚焦中國夢》、《今日中國》之訪談;入刊法律出版社《天平上博弈-42位知名律師實錄》;入刊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律師雜志社《中國律師年鑒》名律訪談;入選法律出版社《中國優秀律師辯護實錄》之當代刑辯大律師;青海省民和縣滿香助學金創立人;畢業于西北政法大學,曾考入檢察機關,后到高校任教,現為專職律師,先后代理天津港爆炸案、薊縣大火案、中共天津市委支部生活社、湖南衛視、泥人張與喜洋洋糾紛、多位廳局級官員貪污受賄案等上百起重大、有影響力案件。 二、本站點評 我國現行的人身損害賠償法律設置了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兩種賠償標準,在人身損害賠償領域出現了同命不同價的怪狀。本案之典型意義在于,被害人系農業戶口,最終按照非農業戶口標準獲得賠償,在某種意義上,突破了同命不同價的司法設置。 逝者已逝,生者猶存,痛也好,哀也罷,同態復仇畢竟不能挽回悲劇,愿死者安息,生者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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