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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經營罪:被控非法經營罪(六百余萬元),王增強主任依法提出無罪辯護意見,一審法院依法判決夏某某無罪。非法經營罪:被控非法經營罪(六百余萬元),王增強主任依法提出無罪辯護意見,一審法院依法判決夏某某無罪。 本站訊 日前,某人民法院就被告人夏某某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公訴機關指控夏某某犯非法經營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決宣告被告人夏某某無罪。 被告人夏某某因非法經營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其親屬從外地到天津委托天津得安律師事務所王增強主任擔任其一審辯護人。經過庭前會見被告人、大量調取相關證據,王主任依法為被告人做無罪辯護,認為指控被告人夏某某犯非法經營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夏某某冒用某公司名義生產通訊鐵塔,且不排除夏某某代某公司簽訂鐵塔加工合同的合理可能,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無罪判決。審理本案的合議庭在充分考慮控辯雙方意見及相關法律規定的基礎上,依法判決被告人夏某某無罪。
一、辯護律師 王增強,天津得安律師事務所主任 聯系電話:13802025566;微信號:13802025566 王增強律師簡介:王增強主任系天津得安律師事務所主任、創始人;天津市南開區十四屆政協委員;天津市刑事辯護委員會委員;天津電視臺法眼大法庭點評嘉賓;天津商業大學研究生實踐導師;入刊《中華兒女》、《聚焦中國夢》、《今日中國》之訪談;入刊法律出版社《天平上博弈-42位知名律師實錄》;入刊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律師雜志社《中國律師年鑒》名律訪談;入選法律出版社《中國優秀律師辯護實錄》之當代刑辯大律師;青海省民和縣滿香助學金創立人;畢業于西北政法大學,曾考入檢察機關,后到高校任教,現為專職律師,先后代理天津港特大爆炸案、薊縣特大大火案、瘦肉精非法經營案、e租寶700億元非法集資案、民族資產解凍詐騙案、大量處級、廳局級官員貪污受賄案、數十起無罪案件以及中共天津市委支部生活社、湖南衛視、泥人張與喜洋洋糾紛等數百起重大、有影響力案件。
二、爭議焦點 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 辯護人認為,公訴機關提供的主要證據間存有矛盾,無法進行合理排除,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且公訴機關未提供通訊鐵塔能夠成為本罪犯罪對象的法律依據,即未能證明通訊鐵塔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夏某某依法應當無罪。 三、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 2008年3月份,被告人夏某某冒用某金屬結構有限公司的名義,使用該公司資質復印件與某工廠簽訂了27座通訊鐵塔的承包合同(合同標的655萬余元)。被告人夏某某在無任何生產資質的情況下,在某縣租賃場地,組織工人進行生產通訊鐵塔的工作。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夏某某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根據指控可能面臨的刑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如果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成立,被告人夏某某的行為已經達到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可能面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本站點評 我所王增強主任接受被告人家屬的委托,從而成為被告人夏某某的辯護人。王增強主任憑借其在刑法方面的專業造詣和多年的刑事辯護經驗,為被告人出具了最有利于被告人的辯護方案,并對辯護方案的可行性開展了多次論證。在辦案過程中,王主任與辦案單位進行了多方面的深入溝通與交流,并時刻與被告人及其家屬保持著動態聯系。在整個法律服務過程中,王主任憑借其優質的法律服務展現了其超強的業務能力、極強的職業責任感與人性化的服務意識,獲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贊譽。 王增強主任針對本案依法作無罪辯護,法院在采納辯護意見的基礎上,最終做出無罪判決。 六、主要辯護意見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犯非法經營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第一,被告人夏某某以某公司的名義與某廠簽訂合同??剞q雙方對此事實均不持異議,并有合同書、會議紀要和補充協議為證; 第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生產安裝鐵塔均由被告人夏某某主持,生產加工鐵塔的場地在鄭某某的廠內,并非某公司,且某廠給付的工程款由被告人夏某某所支配。對此事實,有證人鄭某某、夏某某、常某某的證言,被告人夏某某供述以及某城區路北儲蓄的記帳憑證所證實。 綜上,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夏某某非法經營的犯罪事實,因所提供的主要證據間存有矛盾,無法進行合理排除,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且公訴機關未提供通訊鐵塔能夠成為本罪犯罪對象的法律依據,即未能證明通訊鐵塔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夏某某依法應當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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